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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

2023-06-06 10:34:46 阅读次数:3269 来源: 作者:
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作出如下工作提示:一、落实主体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要对参加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加大审核力度,适当提高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抽查比例,确保经营者主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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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

“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要对参加促销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加大审核力度,适当提高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抽查比例,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

二、强化商品和服务审核。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加强对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审核,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野生动植物、长江渔获物、军服及其仿制品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销售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商品。  

三、规范集中促销行为。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规则,明示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促销信息。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计量单位等标价,不得通过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或折价、先提价后打折等方式诱导他人交易。直播经营者不得在直播、短视频中宣称“全年最低价”“史上最低价”,要自觉规范广告行为,做到真实、合法,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

四、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交易平台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等方式开展促销;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者。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行为,不得发布不实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杜绝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失信造假行为,以及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造假行为。

五、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要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不得以“订单异常”“商品缺货”等为由进行“砍单”,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购物、理性消费。在网购时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网购退款骗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平台协商处理。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通过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网络交易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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